「神明前歹事母湯做!」57歲吳男駕駛裝載機車的大貨車,日前行經臺中市北屯區松竹路1間福德祠旁,因隨意變換車道,與左側車道22歲鍾女駕駛自小客發生碰撞、未下車查看離去,鍾女報案並將行車紀錄器影像提供給警方,事後肇事吳男說,願負責任並向土地公懺悔,警依違反道交條例告發、罰款。
「當下撞到就馬上停車就好,就不會這麼麻煩」,吳男到案說明顯得很後悔,車禍當下沒立刻下車處理,變成涉嫌肇事逃逸案,向警方供稱,會負起肇事逃逸責任,跟神明懺悔、跟對方道歉等。
警方指出,吳男當時駕駛大貨車,行經當地1家道地香火鼎盛的土地公廟前,吳男被警約談到案表示,當下因為急著要送訂單,承認貪快隨意變換車道,心想著車子只是「輕輕碰到」,應該不會怎樣。
警方隨即出示受撞車損的照片,指出該車右前車輪外殼有凹痕、右照後鏡被撞毀;警方依涉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不依規定使用燈光,罰1200至3600元;另財損類的肇事逃逸部分,依同條例第62條第1項規定,罰1000至3000元,並吊駕照1至3個月。
中時 張妍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