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人妻指認私密處特徵 主管挨告通姦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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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姓男子從妻子李女手機發現,妻子與公司主管高姓男子有曖昧對話訊息,還傳給裸照,怒告高男妨害家庭。檢方以李女知道高男近生殖器的大腿內側有胎記,將高男起訴,新竹地院認相關證據無法證明高男與李女曾發生性關係,判高男無罪。

林男從妻子林女手機中發現,暱稱「車英雄」的高男與林女之間有互相表示愛意訊息,約定情人節一同吃飯,林女稱高男「老公」,還自拍裸照傳給高男。

李女被林男追問坦白曾與高男曾「車震」,並至賓館發生性關係,林男不滿妻子與主管發生辦公室不倫戀,控告高男妨害家庭。

李女以證人身分出庭時,否認與高男有姦情,但可指出高男左大腿內側近生殖器處,有一個姆指大小的胎記。高男堅詞否認曾與李女發生性行為,稱兩人來往程度快要超乎朋友。

法官以李女在審判外告知林男曾與高男發生性關係,林男以兩人對話訊息和李女裸照,認高男涉有相姦罪嫌,但並未親自見聞兩人有無相姦犯行,亦未補強性交行為的犯罪時間和地點,證明兩人曾相處一室。

法官當庭勘驗高男身體,證實近生殖器處的確有一個胎記,李女稱是高男使用電熱毯時看到的,只能證明兩人在交往期間關係親密,無法直接推論兩人曾發生性關係。

法官認高男和李女交往踰越一般朋友的程度,但沒有充分積極證據,證明兩人曾在車上和賓館確有相姦犯行,根據「罪證有疑、利於被告」的證據法則,諭知高男無罪。

中時 羅浚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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