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布最新邊境檢驗不符合食品資訊,共有4項產品未通過檢驗,包括印尼出口蝦餅、泰國芒果捲片,以及中國大陸出口的飯勺、筷子,分別涉及甜味劑、漂白劑含量不符規定及容器具溶出試驗不合格,違規商品均依規定退運或銷毀。

其中,印尼出口「蝦餅」檢出甜味劑糖精0.01 g/kg及環己基(代)磺醯胺酸0.18 g/kg。依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該產品並非表列准用的食品範圍,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第1項規定,共有700公斤不合格商品,將依規定退運或銷毀。
泰國出口「芒果捲片」則檢出二氧化硫0.74 g/kg。依規定,准用亞硫酸鹽類漂白劑的食品,其二氧化硫殘留量應為0.5 g/kg以下,該產品超出標準,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第1項規定,共342公斤不合格商品將退運或銷毀。

大陸出口的「飯勺」及「筷子」則是容器具溶出試驗不合格。飯勺以4%醋酸在95℃下溶出30分鐘,蒸發殘渣值為49 ppm,超過聚丙烯塑膠類合格標準30 ppm以下,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違規製造廠或國外負責廠商為廣東威王集團有限公司,0.23公斤商品將退運或銷毀。
另外,大陸出口「筷子」以水及4%醋酸在95℃下溶出30分鐘,蒸發殘渣值分別為47 ppm及51 ppm,均超過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塑膠類合格標準30 ppm以下,同樣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共有123.6公斤不合格商品將依規定退運或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