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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一名曾姓女子去年(2023)到某間越式髮廊洗頭,期間因不滿吹髮時頭髮嚴重打結,先是拒絕店家另外安排時間修補建議,並索討6萬元賠償,遭拒後再提告求償包含精神撫慰金在內共32萬元。新竹地院審理後,判店家僅須支付4500元。
判決書指出,曾女於去年11月底深夜到該間越式洗頭店消費,在吹髮時發現頭髮打結,員工雖耗費1個小時嘗試解髮,卻打結得更嚴重;店家於凌晨3點告知曾女無法處理,但承諾本次不收費並自行吸收曾女剪髮、接髮、染髮及護髮費用,以及安排時間補救。
曾女以沒時間再到髮廊為由,向店家求償6萬元遭拒後,自行到其他髮廊花費4500元剪去部分打結頭髮及護髮,另花費2.2萬元接髮、頭髮重整8萬元、縮毛矯正5000多元,以及萬餘元染、護髮費用,總共花費12萬元。
曾女事後以越式髮廊態度不佳,令其飽受痛苦而需到精神科就診為由,求償精神撫慰金20萬元及後續修復頭髮費用12萬元,合計共求償32萬元。
越式髮廊辯稱,曾女到店時就有頭髮毛燥、打結情形,主張嚴重打結非他們造成,且頭髮打結非不可回復,亦有表達處理意願,是曾女自行決定剪髮更沒提出接髮費等相關單據;又曾女直到今年近1月底才就醫,難認有因果關係。
法官則依據曾女當時拍攝的頭髮打結照、店家承諾回復頭髮狀態認為,曾女主張洗頭造成頭髮打結為事實,但除店家願賠償剪、護髮費4500元外,曾女未提出其他單據證明,且曾女事發4、5天後剪去打結頭髮,事發後近2個月就醫並聲稱有「適應障礙」,難認與洗髮有因果關係;判越式髮廊賠償4500元、駁回其他求償請求,曾女也需負擔3372元訴訟費。可上訴。(文/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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