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布消滅我國主權言論罰3萬!網炸鍋嗆:要建台灣國你罰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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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今(26)天拍板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公開倡議、宣傳、散布或播送消滅我國主權之主張,將處3天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得令網路服務提供者限制瀏覽或終止服務之措施。此事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直言,「要建台灣國你罰多少?」

行政院。(圖/報系資料照)
行政院。(圖/報系資料照)

行政院會今天討論通過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新增納入立法委員赴陸須經許可,同時也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範在公共場所等處宣傳消滅主權、足以影響公共秩序者等的相關處罰規定。新增在公園、車站、輪埠、航空站或其他公共場所,以旗幟、標語、圖像、服飾、影音或其他物品,倡議、宣傳、散布或播送仇恨性言論、恐怖主義或境外敵對勢力激化社會對立或消滅中華民國主權的主張,足以影響公共秩序者,將處3天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

行政院會後記者會。(中天新聞)
行政院會後記者會。(圖/中天新聞)

草案同時新增,以網際網路公開倡議、宣傳、散布或播送仇恨性言論、恐怖主義或境外敵對勢力激化社會對立或消滅中華民國主權的主張,足以影響公共秩序者,內政部經會商法務部、數位發展部、大陸委員會及相關機關後,得令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或網際網路應用服務提供者,對該內容限制瀏覽、移除或對使用者帳號採取限制或終止服務的措施。

行政院通過社維法修法,引發網友熱議。(圖/翻攝PTT)
行政院通過社維法修法,引發網友熱議。(圖/翻攝PTT)

此事在PTT上引發熱議,網友們紛紛痛批,「那消滅中華民國的呢?抓否?」、「要建台灣國你罰多少」、「這侵犯言論自由了吧」、「王義川第一個抓」、「請定義我國指的是中華民國或者台灣」、「這很明顯違憲吧,仇恨言論怎麼定義」、「罵民進黨就是不行」、「當年黨外所謂言論自由都是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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