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富里鄉學田村長、陸配鄧萬華因未放棄大陸國籍,於8月1日遭鄉公所解職,引發各界關注。內政部長劉世芳日前表示,台灣公民依國籍法規定,服公職時必須對「單一國家」中華民國效忠。對此,國民黨立委羅智強痛批劉世芳,以國籍法要求陸配放棄大陸國籍,此舉將影響數十萬人口,「拆散人家家庭,會被天譴。」

羅智強在政論節目《千秋萬事》中指出,許多陸配來台已有10年、20年甚至30年,早已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及戶籍。他強調,陸配應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範,而非以國籍法規範。
針對劉世芳的說法,羅智強表示,劉世芳以國籍法要求陸配放棄大陸國籍,否則「就要把你從台灣趕出去」的做法,將影響數十萬人口。他說:「幾十年了,還要拆散人家家庭」,並警告劉世芳「千萬不要輕忽,不然會被天譴」。

羅智強進一步表示,即便是前總統陳水扁、蔡英文,基於意識形態或政治立場的差異,也不會對陸配採取如此作為。
根據移民署官網公開資料,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為臺灣地區人民之配偶,得依法令申請進入台灣地區團聚,經許可入境後,得申請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