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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暴力討債集團利用外籍移工或新住民求助不易,涉嫌以毆打、砸店等不法手段索討債務,日前遭台中檢警聯手破獲,一舉逮捕廖嫌為主的9名犯嫌。
暴力討債集團以砸店、潑漆、灑冥紙的不法手段索討債務。(圖/中天新聞)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偵查隊,於今年3月間接獲情資指出,以廖嫌為首的暴力討債集團,利用外籍移工或新住民不熟悉我國法令及語言不通等求助困境,涉嫌以毆打傷害、砸店恐嚇等不法手段索討債務,霧峰分局過濾清查掌握廖姓嫌犯共9人相關涉案事證後,即報請臺灣台中地方檢察署遴派檢察官指揮,並與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偵四隊、偵五隊、偵七隊、第四分局、第六分局、烏日分局、太平分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展開查緝行動。
經專案小組長期跟監蒐證,於今年8月14日持台中院、檢核發之搜索票、拘票,分別在台中市龍井區台灣大道5段等12處地點,同步執行查緝,並查扣棒球棍、棒鎚、本票、借據、存摺、手機等證物,並拘提廖姓犯嫌等9人到案,全案詢後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恐嚇、傷害、毀損等罪嫌,移請臺灣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專案小組調查發現,越南來臺新住民「阿信」之同居人,因積欠廖嫌債務,廖嫌即指示手下黃嫌等人,於去(111)年9月間前往「阿信」經營之越南小吃店砸毀鍋爐、碗盤等生財器具,藉此恫嚇、索討欠款;另越南籍移工「阿文」亦因積欠廖嫌同居人債務未還,廖嫌遂指示手下黃嫌等人於本(112)年3月間,跟蹤「阿文」並趁機毆打,要求償還債務。
被害者的車輛也被砸車、潑漆。(圖/中天新聞)
霧峰分局呼籲,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犯罪組織者,最重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參與者最重亦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千萬以下罰金。民眾如有債務糾紛,應循正當法律途徑尋求解決,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