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民人權協會會長放高款暴力討債 法院重判7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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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住民人權展望協會新竹分會何姓會長與麻姓男友,向在台工作越南移工放高利貸,涉以恐嚇、毆打等方式要求還債,新竹地院依恐嚇等罪判處何女7年2月、麻男6年2月。

新竹地方法院。(圖/資料畫面)
新竹地方法院。(圖/資料畫面)

依據新竹地檢署日前資料指出,去年5月初獲報何姓會長涉嫌對新住民放高利貸並施以暴力討債、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派檢察官依法偵辦。

新竹地方法院3月27日判決書指出,何姓會長在新竹市經營某養生館與某東南亞超市,而麻男兼任台灣新住民人權展望協會新竹分會顧問,接觸許多來台工作且急需金錢的越南籍移工。

判決書指出,何姓會長與麻男利用越南籍移工在異鄉難以向銀行借貸的處境,放貸收取重利,若未能如期收取利息即以恐嚇等方式催討,致被害人不敢出門或上班;麻男另涉暴力討債,曾搧打被害人頭、臉等部位。

法官審酌,何姓會長與麻男趁借款人經濟困境放高利貸並收取重利,且以暴力、恐嚇及散布個資等方式催討債務,侵害被害人權利,而2人說詞反覆、耗費司法資源,最後依恐嚇等罪判何女7年2月、麻男6年2月。(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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