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嘉男/綜合報導
因涉入台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遭檢方聲押的無黨團結聯盟前名譽顧問團長楊志強遭聲押,昨(4日)晚間台南地院裁定無保請回,台南地院表示,檢方提供的證據並不能證明楊志強曾與其他共犯提及以金錢行求之意及實際為行求之事實,難認已達成行求的犯意聯絡。
涉入台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的楊志強遭請回後開心比讚(攝自中天新聞)
檢方偵辦這次台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在楊志強的據點搜出裝在防水包裡的800萬現金,因此楊志強和郭再欽兩人是惟二遭聲押的被告,不過台南地院裁定郭再欽羈押禁見,而楊志強無保請回,走出地檢署時,楊志強面露笑容,開心的用大拇指比了一個「讚」的手勢。
楊志強表示大家都是好朋友,沒有說是誰當選議長會比較好,我們只是關心而已,對於自己無保請回,楊志強表示心情很好,不過也坦承過去的30幾個小時壓力很大,隨後楊志強向等候的媒體說聲謝謝,在友人陪同下離開。
檢方這次的搜索行動,在楊志強的據點搜出一個裝有800萬現金的防水包,對此楊志強表示,這800萬的現金是打用購買一塊工業地所準備的斡旋金,因為放在銀行袋子中比較不安全,是公司人員選擇放在防水袋中。
而台南地院晚間表示,楊志強承認12月14日晚間有跟方一峰聚餐,但否認有違反選罷法,本屆台南市議長選舉激烈,民進黨、國民黨都有詳細規劃及佈局,然依卷內證據並不能證明楊曾與其他共犯提及以金錢行求之意及實際為行求之事實,也無證據顯示他有與其他共犯就本次議長選舉共同謀議的事,所以難認已達成行求的犯意聯絡。
這次台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除了郭再欽遭羈押,楊志強請回外,議長邱莉莉以50萬元交保、副議長林志展20萬元、李文俊25萬元、李鎮國15萬元、黃麗招10萬元、張世賢10萬元,另林士傑一人尚未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