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檢警調憲查賄續有斬獲,查獲銅鑼鄉、苗栗市民代表及平地原住民議員候選人樁腳涉嫌以現金賄選,3人訊後都向法院聲請羈押,其中鍾姓及陳姓樁腳裁准收押禁見,另羅姓樁腳則以10萬元交保。
檢方指出,檢察官劉偉誠指揮縣警局刑事警察大隊,20日查獲銅鑼鄉鄉民代表候選人的鍾姓樁腳,涉嫌現金賄選案,問後已有選民坦承鍾姓樁腳向他們行賄,並請託支持特定候選人當選,選民已主動交出買票現金共3000元。
另位檢察官黃棋安指揮苗栗縣調查站、航業處台中站及頭份警分局專案人員,查獲平地原住民議員候選人的陳姓樁腳現金賄選案,同樣有選民指證收到陳的買票錢,並有人共交出現金3000元,辦案人員並在陳姓樁腳身上查扣現金2萬多元及疑似為賄選名冊等證物。
檢方複訊後,認定鍾、陳2人涉嫌對有投票權人交付賄賂罪嫌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此外,檢察官李雅雯指揮調查站、航業處台中站、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苗栗警分局及憲兵隊,同一時段也查獲苗栗市民代表候選人的羅姓樁腳涉嫌賄選,有選民坦承收到賄款並交出7000元疑似買票現金。檢方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21日深夜裁定具保10萬元。
檢方表示,目前選偵案有43件,而被聲請羈押獲准的候選人和樁腳已增至7人。
中時 陳慶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