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原高中傳學生遭霸凌離世 校長「記大過拔職」盧秀燕挺重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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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嘉男/綜合報導

今年二月一名豐原高中的學生輕生,原因是在學校遭到霸凌,而且這霸凌的對象還是學校的師長,台中市教育局昨(13日)開會決定將校長記一大過並拔除職位,對此台中市長盧秀燕今受訪時表示,支持教育局做出重懲的決定。

盧秀燕表態支持教育局拔除豐原校長職務(攝自中天新聞)

根據臉書粉專「臺灣青年民主協會 TYAD 」所記載「豐原高中案事件處理大事記」,這名高二的學生從去年10月起,遭到前學務主任等共7名師長不當管教,最後才決定選擇走上絕路。教育局13日召開校長成績考核委員會後,決議處分校長大過1次,並拔除校長職務。並要求學校將前學務主任移送教評會,依法嚴懲嚴辦,最重不排除解聘。

教育局表示,身為校長在事件發生後消極處理,延誤啟動調查時機,事件擴大後領導統御能力也看不到,明顯管理失當,因此決議處分記大過1次,已不適任校長一職,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第17條及第15條規定解除其校長職務。而學校調查結果指前學務主任等人確實有不當管教且情節重大,決議依調查小組建議,將相關人員依各自身分移送考核會、相關委員會做行政議處。

對於教育局做出的懲處,盧秀燕今受訪時表示,每個孩子,都不應得到不當對待。而該名校長在整個過程當中,事件發生過程當中,沒有預防,事後又沒有積極處理,就身為一個校長來講,當然是不適任,所以要拔除他校長的職務。對教育局加重處分的決定全力支持,學務主任也被送教評會,若真的不適任會被拔除教師資格,就看教評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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