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柯文哲政治獻金案 李文娟、端木正續科技監控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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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娟、端木正涉及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北院2月間裁定以個案手機定期報到科技設備監控8個月。北院裁定書今天上網,裁定李文娟、端木正10月15日起延長科技監控8個月。

木可公司董事長李文娟。(資料照/中天新聞)
木可公司董事長李文娟。(資料照/中天新聞)

台北地檢署偵辦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政治獻金案,認定木可公司董事長李文娟涉及公益侵占、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會計師端木正涉及偽造文書等罪,去年12月間起訴2人,目前正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

檢察官在偵查期間諭令李文娟、端木正各以新台幣150萬元、100萬元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另自去年8月15日至今年2月14日接受以個案手機定期報到的科技設備監控後免予羈押。北院在期限屆滿前,裁定2人自2月15日起繼續科技設備監控8個月。

會計師端木正。(資料照/中天新聞)
會計師端木正。(資料照/中天新聞)

由於期限將至,北院要求李文娟、端木正陳述意見。李文娟指出,已由具保人提出相當保證金,且已逾1年未有工作收入,欠缺資力逃亡國外,況且她所涉犯罪的刑度不高,有獲緩刑宣告的高度可能,沒有棄保潛逃的必要。

端木正則表示,他所涉並非重罪,子女均在國內,亦有年邁母親需要照顧,且已於偵查中繳交相當的保證金,實無必要潛逃以規避刑責。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資料照/中天新聞)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資料照/中天新聞)

北院認為,台灣四面環海,存有偷渡出海潛逃的危險,就司法實務經驗以觀,縱命被告提出高額具保金,仍有不顧國內事業、財產及親人而棄保潛逃出境,導致案件無法續行或執行的情事,本案仍有延長科技設備監控之必要,裁定2人自10月15日起延長科技設備監控8月。可抗告。(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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