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麼好康? 男子騎乘輕型機車搖晃,遭春社派出所員警攔查,意外發現所騎機車是贓車,有竊盜前科的鐘男慌張表示是其朋友缺錢花用,用1000元代價租給他無限期使用,但又交代不出其朋友身份,全案詢後依觸犯竊盜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中市警局第四分局春社派出所員警李作安、李俊德日前下午5時30分許在向上路五段發現有竊盜前科的56歲鐘男騎輕機車,搖搖晃晃的,於是實施攔查,但鐘男神色緊張,辯稱該機車是友人阿宏以1000元代價租給他的,而且還說用多久都可以,但員警查出該機車早在八月底就已經報失竊,鐘男聽後神色慌張直說「哪有可能!我朋友沒跟我說!」員警請他說出阿宏資料,他又說不出來,懷疑是推託之詞,全案詢後依觸犯竊盜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鐘男向經方表示,他是在嘉義火車站認識阿宏的街友,阿宏因缺錢,同意以1000元現金為代價,將機車借給他無限期使用,今早才從嘉義騎到台中來,完全不知道這車是偷來的。
警方隨後通知車主來領車,車主一聽到自己的機車竟然被騎到台中還被警方找到,直呼不可思議「我那輛老車已經18年了,還可以騎到台中喔!沒有壞嗎?」,對於員警積極尋獲失車,表示相當感謝,但對於18年老車還要騎或運回嘉義感到相當頭痛,最後決定把車牌拔走辦報廢,機車則請警方代為回收處理。
中時 黃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