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告!律師林智群日前在臉書上發文,表示民眾以後申訴罰單時,除了跟監理站申訴以外,也可以直接對他們提告,若告贏了,就能直接撤銷原處分。
民眾申訴罰單還有另一條路走。(圖/中天新聞)
林智群表示,他最近接到數件民眾關於交通裁罰的諮詢,內容幾乎都是「罰錢之外還扣照」、「無住戶籍地,收到時已經超過起訴期間」跟「拿到罰單後第一反應都是去找監理所申訴」等共同點。
林智群說,「很多人接到裁罰單時,第一個反應都是去跟監理所申訴,完全沒注意到裁罰書最下面寫的請在30天內提起行政訴訟」,但「申訴結果大部分皆為申訴駁回,延後報到日期,日後如果再想起應去打行政訴訟時,卻已過30天期間追訴」。
他因此提出一個解方,「申訴是申訴,行政訴訟是行政訴訟,兩個程序各自獨立,不會互相影響,申訴不會讓30天期間凍結」、「民眾應多注意申訴通常不會通過,與其向監理所申訴,倒不如提告監理所…我之前有一件裁罰程序有問題,告了之後,法院通知說監理所認爲我們主張有道理,撤銷原處分了」。
而這個林智群口中「向它申冤,不如告它」的方法,也有一點需要注意,他說:「其實交通裁罰要告贏很難,一般是裁罰程序出現問題,民眾才有機會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