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等案,今天首度召開準備程序庭,傳喚3名被告,彭振聲認罪並說「我沒有要翻供」、邵琇珮認罪並請求宣告緩刑,李文宗否認犯罪,沒有收賄、公益侵占及背信。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召開準備程序庭,分別訊問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台北市都委會執秘邵琇珮以及在押的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法官許芳瑜庭末諭知,預計3月初傳喚其他被告,另因李文宗部分就法律爭點、證據爭點以及聲請調查證據未完成,訂於3月20日續行審理。
公訴檢察官庭上表示,彭振聲、邵琇珮在本案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考量2人偵查中自白,沒有犯罪所得,建請法院減輕其刑,另邵琇珮適用證人保護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使檢方得以追訴其他正犯或共犯等,建請再給減刑。
彭振聲當庭表示,偵查中該講的都講了,該認罪的也都認了,「我沒有要翻供」,對於檢察官起訴沒有意見。
彭振聲的辯護人強調,沒有要翻供,但是對於檢方的起訴範圍有質疑,例如,同案被告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應該也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的共犯,而且犯罪期間的時點也有疑問。
邵琇珮表示,如先前在偵查中的陳述,「我願意認罪」;辯護人主張,她獲二次減刑機會,建請法院宣告緩刑,以利自新。
法官諭知,因檢方後續庭期將傳喚邵琇珮作證,在案件審結前不能與他人提及本案案情;邵琇珮當庭允諾可以。(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