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19歲男嘿咻14歲女網友 還當兩次「公廁四腳獸」判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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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1名19歲男子阿國(化名),2021年4月中旬透過網路認識1名14歲女子小萱(化名),2人打得火熱,阿國竟色心大起,2度騎機車載小萱,前往公園廁所野戰,小萱母親發現後氣炸提告,法院日前判決阿國有期徒刑6月。

台中19歲男子認識14歲女網友,色心大起2度帶對方至公廁發生性行為,法官日前判男子6月。(示意圖/Pexels)

判決書指出,阿國案發當時已年滿19歲並無前科紀錄,在面對未成年的小萱時,應謹守本分,不得任意而為,小萱那時也才剛滿14歲,對性事尚屬懵懂,不知自我保護。

法官審酌,阿國罔顧小萱心理,只為滿足自身私慾,在小雨人格尚待健全發展時,2度將她帶至公園廁所做出性交行為,危害小雨身心健全成長,直到小雨母親發現此事報警,全案才得以曝光。

法官表示,阿國犯後坦承犯行,並有意與小萱及其母親調解,但雙方因和解金未能達成共識,無法成立調解,法官日前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判處阿國共2罪,各處有期徒刑4月,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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