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廠長交保遭撤銷!事前有「隱匿共識」高分院發回更裁

分享:

中聯油脂公司煉油廠廠長陳明榮涉致癌物超標案,日前遭中檢聲押,法院裁定加保新台幣100萬元,檢方當庭提起抗告;台中高分院今天裁定原裁撤銷、發回台中地院重裁。

中聯油脂廠長陳明榮。(圖/翻攝畫面)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今天表示,檢察官不服原審裁定,提起抗告,經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認為被告是否為「食品業者」而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原裁定認檢察官未盡舉證義務,難認完備。

合議庭並認為,證據資料所示,被告於案發前即與相關人員有隱匿案情共識,確有勾串、滅證高度可能性;且此案另涉及具有利害關係的其他業者,相關共犯及證人人數非少,相關涉案情節尚欠明朗;原裁定認定被告並無滅證、勾串證人之虞,也有再斟酌餘地。

台中高分院今天裁定,原裁定撤銷,發回台中地院重裁。

中檢偵辦中聯油脂公司油品致癌物超標案,9日指揮警調等單位搜索中聯油脂公司、福壽實業公司、福懋油脂公司、泰山企業公司共4家公司,依法查扣設備機具等證物,並約談中聯公司蔡姓董事長、泰山公司劉姓董事長、福壽公司洪姓董事長、福懋吳姓董事長等11名被告。

其中,中聯油脂公司總經理余凌冲遭聲押禁見,台中地院裁定以2000萬元具保,其餘被告各50萬至200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候傳。經中檢提起抗告,中院17日改裁定余凌冲羈押禁見。

檢方22日第二波行動指揮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保安警察第四總隊,再前往中聯煉油廠廠長陳明榮、精油課江姓襄理及品研課陳姓副課長3名被告處所,執行搜索。

經檢方研析扣案證據,以及被告與證人供、證述後,認定陳明榮等3人涉犯食安法罪嫌重大;其中陳明榮有事實足認有湮滅、偽造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2名被告各以100萬元交保。

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陳明榮已配合調查,裁定加保100萬元,檢方當庭提起抗告。

另外,中檢24日執行第3波行動,帶回泰山公司時任沈姓總經理、現任蔡姓總經理等多人調查釐清,經複訊後依食安法,向法院聲押禁見沈、蔡等2人獲准。(中央社)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