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栽在正妹警手上!「微型電動二輪車」甫修法完成 男竟在派出所門口酒駕

記者陳奕廷/新北報導

最後被剛離開派出所準備出勤巡邏的正妹女警及同僚攔下!「微型電動二輪車」相關法令修法後,在今年(111年)11月30日正式上路,但就在正式施行當天凌晨,汐止警方竟在派出所前逮到一名廖姓男子悠哉酒駕,滿身酒氣還沒戴安全帽,被盤問時竟扯「是用腳蹬的滑行啦」!結果當然是被開單及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廖男酒駕遭逮。(圖/警方提供)

據警方表示,全案發生在11月30日0時30分,當時新北市汐止的橫科派出所,有一名女警及同僚才剛離開所內,準備執行巡邏勤務,此時竟有一名男子(後查身分為50歲廖姓),直接騎著電動二輪車,經過警方身邊,濃厚的酒氣當場被2名員警攔下。

廖男竟直接酒駕經過派出所,騎過警車左方遭攔下。(圖/警方提供)

廖男被盤問時,竟扯「是用腳蹬的滑行啦」否認有發動騎乘,但仍逃不過員警及監視器的法眼,當下廖男明顯是騎乘狀態,儀表板也是正常發動後開啟,警方現場告知廖男接受酒測之相關權益,測完發現酒測值達0.25毫克,顯已超標,並觸犯《刑法》185條之3的《公共危險罪》,當場逮捕、偵訊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女警攔下廖男盤問。(圖/警方提供)

汐止分局橫科派出所所長程冠綸也呼籲,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刑法規定,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也必須遵守法律規定,除配戴安全帽外,並絕對不可酒後駕車,切勿貪圖一時方便造成悲劇。

 

廖男被移送。(圖/警方提供)

廖男騎著這台電動自行車酒駕。(圖/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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