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中市警方經辦一起肇逃案件,員警透過監視器中的路人些微表情變化,判斷出其正目睹一件交通事故,進而擴大線索調查而破案,還被害車主公道,過程宛如現實版的美劇「Lie to Me!(別對我撒謊)」。
日前42歲林姓男子在大雨滂沱中開著白色自小客臨停在北屯區熱河路與旅順路口,買完東西,準備上車回家時,有一位全身淋溼的路人匆匆告知他「你的車子剛剛被撞,要趕快報案」,於是就離開現場。
林男仔細查看發現車子有擦撞痕跡,立即報案,受理的第五分局交通分隊警員聽完林男說詞後,即刻調閱監視器,發現當時晚間6點半下著大雨、路上往來車輛頻繁,而林男停車後,其座車後方原有一輛停放的墨綠色車輛,買完東西後就駕車離開,不久後方一路過機車騎士有一「自然的觀看動作」,疑似就是目睹墨綠綠色車輛擦撞白色自小客,成為破案的關鍵。
受理的員警再調閱其他路口監視器,證實肇事車輛確為該墨綠色自小客,並且通知肇事的65歲陳姓男子到案,但陳男辯稱「我的痕跡是舊痕」、「沒有撞到啦」,該員警也本著警察專業,指出肇事陳男的右前車角有「一抹白痕」,與被撞林男的車輛高度相仿,陳男百口莫辯、真相終於大白,還被害者一個公道。
台中市警局第五分局分局長郭士傑表示,交通警察不擔心沒有監視器畫面,而是「最怕下雨天」、「因為跡證往往會因為天雨而隱藏起來、甚至被雨水沖刷而不見」,所幸本案承辦員警細心,經由監視器確認過「路人甲」的眼神,確定「知道有一件事件正在發生」,成為本案破案的一個重要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