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官有紘/綜合報導
23歲范男日前在苗栗英才路因酒駕拒檢遭開罰,沒想到男子非但不願配合,還蹲坐在路邊繼續飲酒,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行人」違規條款,再開一張妨害安寧罰單。
23歲范男酒駕拒檢遭開罰。(圖/警方提供)
有疑似違規者家屬在臉書社團「苗栗大小事」張貼一張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內文中提到「大家要注意了喔!在苗栗國有這一條罰款喔!」「我兒子只不過坐在路邊也沒有妨礙行人通行! 也沒有妨礙汽車通行! 也沒有對任何人咆嘯!!! 就把他開罰單開下去!!」對此,引起網友對警方執法有許多議論,警方因而做出回應。
有疑似違規者家屬在臉書社團「苗栗大小事」張貼一張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圖/警方提供)
北苗派出所表示,事情發生在9月20日凌晨1時許,有員警巡邏時發現一輛小客車駕駛沿苗栗市英才路,行駛間左右搖晃,且左轉自治路時又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隨即攔車臨檢,詢問時發現范男散發濃重酒氣,經感知器檢測有酒精反應,員警要對范男實施呼氣測試,但對方拒絕,員警告知後,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
23歲范男不僅拒絕配合,甚至囂張坐地繼續喝酒。(圖/警方提供)
員警表示,隨後移置保管車輛時,男子還蹲坐於路上飲酒,出現危及己身及他人往來交通安全的舉止,且當時深夜時段,已妨害附近住戶安寧,經警方一再勸導仍不聽勸,決定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製單告發。
當時深夜時段,已妨害附近住戶安寧,經警方一再勸導仍不聽勸,依規定可裁罰500元。(圖/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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