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鄒慈芸/綜合報導
2021年5月22日,大連一位22歲的劉姓男子因投資失利,駕駛寶馬休旅車在廣州鬧區,加速衝撞行人與車輛,釀成5死13傷的重大慘劇,同年10月29日,法院宣布將他判處死刑,劉男上訴後最高法院仍維持原判,2023年4月7日,大連人民法院將劉男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劉姓男子故意駕車衝撞行人,導致5人死亡。(圖/翻攝微博)
事發在2021年5月22日上午11點40分左右,被告劉男因為投資失敗,無法接受的情緒轉換成憤怒,隨後便駕駛寶馬車,在鬧區路上行駛時,突然加速,故意衝撞行人與車輛,造成四名被害人當場死亡,一名被害人於當日搶救無效死亡。
隨後劉男駕車逃逸,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後循線找到人,經審訊,其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法院認定劉男犯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被告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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