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韵涵/綜合報導
新北市托嬰中心發生男嬰疑似因戴口罩遭悶死,男嬰家屬同意器捐,將男嬰的心臟遺愛人間,收治個案的台大兒童醫院表示,器捐需經腦死判定,另由於涉及司法案件,遺體需鑑定,讓男嬰恐無法器捐。
台大兒童醫院院長李旺祚昨(25)日受訪表示,很感謝家長在這樣的情況下,仍能考慮到大愛捐贈,身為兒科醫師聽到這樣的消息,覺得相當敬佩,也很感動。不過,器官捐贈還是需要考量實際情況。
李旺祚指出,器官捐贈需要經過腦死判定,根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中腦死判定準則,至少要觀察24小時至72小時的觀察,排除是否低溫、藥物等影響,後續才能進行腦死判定,而且要執行兩次,才符合腦死器捐條件,這名男嬰送入醫院搶救僅1~2天,還不滿觀察時間,不符合器捐條件。
李旺祚進一步說明,這起案件涉及司法鑑定,可能涉及解剖等,還有證據保存問題,也不適合器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