怠於找核廢料場被寄違規函 台電不爽打官司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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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遭原子能委員會認定處理核廢料選址,未積極投入足夠人力,且怠於執行公共溝通,並寄發「違規函」給台電,台電不服打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原子能委員會只是勸告並非行政處分,無法提起行政爭訟予以駁回。

中時 林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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