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錫銘妻子童小姐(右)、社團法人監所關注小組理事長陳惠敏(左)現身法院(圖/中天新聞)
李奕緯/綜合報導
槍擊要犯「惡龍」張錫銘犯下多起重大擄人勒贖刑案,2007年判處無期徒刑,在台南監獄服刑至今,服刑滿10年後,他主張自己在獄中表現正常沒有違規情事,5年內18次申請假釋,但均遭矯正署駁回,張錫銘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南地院行政庭5日開庭,張錫銘自台南監獄借提出庭,張錫銘妻子童小姐也在社團法人監所關注小組理事長陳惠敏陪同下現身法庭,法官聽完張錫銘陳述,定全案10/19宣判。
張錫銘10年來第一次離開台南監獄,警方如臨大敵,在台南地院內外部署20名警力戒備。張錫銘乘坐囚車被送到台南地院,10點半許在法警戒護下步入法庭,進行1個多小時的開庭程序。
張錫銘委任律師強調,矯正署不予假釋的理由之一是張錫銘未賠償被害人達成和解,但張錫銘多次向地檢署請求提供被害人連絡訊息都遭打回票,就算找得到人,對方也不一定願意和解原諒,強求張錫銘與被害人和解賠償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張錫銘本人也向法官指出,他有向教悔師請求協助尋找被害人,教悔師建議他找地檢署,他才向地檢署申請提供被害人資料,但兩次申請都遭駁回,檢察官說此程序需要被害人主動提起,他另有請親友找被害人,但無法預知被害人會有何反應,他已盡力了。
張錫銘近年力爭假釋(圖/中天新聞)
張錫銘妻子童小姐在法院外接受媒體聯訪時則表示:「過去年輕不懂事,不代表他不會成長,也不代表他不會改變。」
監所關注小組理事長陳惠敏則表示,張錫銘在監18年表現優秀,從未有任何違規紀錄,甚至自學完成國中的國文、數學、社會3科學力考試,而且家庭支持健全,妻子每週固定探視、風雨無阻,撫養3個小孩長大、讀書、工作,妻子、小孩都對張錫銘很支持,符合假釋條件。
陳惠敏指出,張錫銘在監所受到差別待遇,報名國中遴選第2高分卻落選,3度未錄取,報名技訓蛋捲班、烘焙班、電腦班、漆器班、手工肥皂班、監外作業、生命禮儀班、木工雕刻班、行銷及印刷班、光電設備維技訓班、外役監選等,也幾乎全部未錄取,「把努力的人跟不努力的人做同樣的解釋的話,這對收容人來說不是一件好事,希望矯正署能給我們一個比較明確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