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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一名大醫院的王姓骨科主任,在某日下午以送禮為由,邀約藥廠派駐醫院的研究助理A女到辦公室,而當A女要離開時,王男突然喊出「來抱一下」,便伸手環抱A女,還將對方口罩拉下強吻,撫摸背部、臀部,讓A女嚇得提出告訴。經台北地院審理,王男被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全案可上訴。
知名醫院骨科主任強抱還強吻研究助理,還辯稱關係本就很好、只是互相打氣遭告。(示意圖/iStock)
根據判決書指出,事情發生在110年10月,王男於警方訊問時坦承,當天確實有和A女在辦公室碰面,且是輕拍A女右肩和上背,並有類似互相打氣的「愛的抱抱」,但否認了強制猥褻,亦表示2人本來互動就親切,當時只是互相打氣而已,沒有強吻A女。
對此,A女在偵查時指證,稱進到王男辦公室後,對方說有禮品要給她,卻開始轉移話題,問她住在哪,當下覺得很奇怪想走,王男又說他假日都在醫院、有空可以找他,來的時候要先傳簡訊,早上傳不要晚上傳等等,聽聞這些話以後,她忍不住要離開,王男卻說要一起走;她要走到門口時,王男說著「來抱一下」,就從正面直接抱了上來。
A女提到,王男摸到她的後背包時還生氣質疑,叫她把背包放下,由於當下太過害怕,她只好照做,沒想到對方卻衝過來再次用力還抱,她一邊掙脫一邊問道「是不是最近壓力很大」,王男則回應「沒有啊,只是最近很想要抱一下」,最後被抱住了大概30秒;待對方鬆手後,她耐心表示「好了不可以再這樣,我要走了」,王男前一秒說著「好啊走啊」,下一秒又強迫她拿下口罩,甚至直接動手扯,最後強吻並環抱住她,還撫摸了她的背部和臀部。
事發突然,A女想要呼叫求救,王男更用舌頭舔舐對方的牙齒,A女嚇得不輕、嘗試推開但無果,A女便想著「先平安離開」,只好先忍住不適,後來王男還笑說「好啦,那我們就可以走啊」,便一同搭乘電梯到1樓,等到電梯門打開,A女才趕緊隨著人群跑了出去。
該案經過台北地院審理,法官認為,王男為滿足私慾對A女進行強制猥褻,已造成A女身心受創,對他人性自主權未予尊重,考量到王男犯後否認犯行,雖同意賠償A女新台幣100萬元,至今仍未和A女達成和解、賠償A女所受損害等犯後態度,將依強制猥褻罪,判處王男有期徒刑8月,全案得上訴。(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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