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台北市市議員鍾沛君因不滿其李姓前助理借用她的名義會勘、稽查、辦理協調會等情事,控告李姓前助理背信罪。台北地檢署今(10月3日)偵結此案,認為李男為鍾佩君助理,以其名義行使會勘等並不用經鍾沛君同意,認李男罪嫌不足不起訴處份。
李男於2024年8月入職,在今年4月,鍾沛君接獲黃姓民陳情信函,發現李男未經同意即逕自以其名義前往民眾任職的的公司以及住處進行會勘、稽查並辦理協調會,因認李男涉犯背信罪。
針對此案,鍾沛君卻在偵查中表示,李男職位業務職掌的工作內容為選民服務,因選民服務案件數量龐大,不會每件都經過她,除非無法第一階段處理完畢,才會上陳讓她知悉。
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此案,認為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認李男涉有告訴以及報告意旨所指之背信犯行,認定其罪嫌不足,不起訴處份。另,李男2024年8月另涉此案黃姓民眾妨害自由案件,同樣罪嫌不足,不起訴處份。(文/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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