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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1名從軍30多年的退伍老兵控訴,自己婚後常遭妻子言語辱罵「又老、又窮、又醜」等字羞辱,甚至半夜還強迫行房害他睡眠不足,因不堪受虐最終先生訴請離婚。
退伍老兵控訴自己婚後常遭妻子虐待。(圖/示意圖/取自pexels)
先生控訴,和妻子結婚10多年了,屢屢遭到對方毆打及言語羞辱,甚至會深夜強迫他出門買晚餐,或不顧他的意願逼迫行房,導致他長期睡眠不足,妻子還會命令他清洗沾染經血的床單,若沒洗乾淨就對他咆哮掌摑。
先生透露,自己的收入全交給老婆,然而妻子花錢如流水,背負數十萬債務,自己於2015年時生病住院,老婆卻從未前往醫院照顧他。先生不堪長期受虐,向法院訴請離婚,妻子則對此抗辯。
法院就妻子毆傷先生部分,依傷害罪判她拘役40日確定,並判准2人離婚。法院再查,雙方婚前曾簽約,承諾若未和平相處再提離婚,財產都歸妻子所有,拋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先生對此則否認。法院勘驗契約認為,契約中雖另有不得吸菸、與異性曖昧,玩電腦等,但均未提及剩餘財產部分,不能認定先生已拋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經計算雙方財產後,法院判妻子應給付先生87萬622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