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國小女老師爆性侵小六童後產子 女師曝「自己才是受害者」...案件成羅生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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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高珞曦/綜合報導 

桃園某國小驚傳一位徐姓女老師性侵男學生達9次,且懷孕產子,徐女遭桃園地方法院重判17年6個月。但女老師現在稱自己才是受害者,疑有外力影響案情,似乎變成羅生門。

桃園某國小一名徐姓女老師被控性侵班上男學生,但徐女表示自己才是被性侵的受害者。(示意圖/取自pexels)

判決書內容提到,徐女原本在桃園某國小擔任5、6年級班導師,直到2020年2月25日上午,徐女在教室內休息室性侵班上1名男學生得逞,之後多次在課堂間、午休等時間和男學生發生性行為,並於同年5月懷孕,之後產子。男學生父親獲悉後憤怒不已,怒告徐女妨害性自主罪。

男學生證言指出,是徐女在教室裡鋪墊子要求和他發生性行為,他雖抗拒但不敢說,因此當時遭到性侵約10分鐘,之後只要被徐女叫到休息室,他就知道要做什麼,期間有抗拒過,也有因為「生理舒服」接受過,後來他已認為徐女是女朋友了。但徐女反駁稱,是男學生對自己實施性侵。

法官認為男童證詞明確,確信是徐女利用男學生年幼發洩情慾,對男學生身心健康帶來不良影響,且因雙方至今未和解,法官依對未滿14歲男子性交7次、強制性交2次,合併判處徐女有期徒刑17年6月,全案可上訴。

徐姓女老師回憶,曾有學生表示該名男學生騷擾其他女同學。(示意圖/取自pakutaso)

《ETtoday新聞雲》曾報導稱,徐女說,最早在2020年9月她就收到其他學生指控該男學生騷擾女同學,徐女向其他學生詢問,該名男學生卻在群組放話,要找有社經背景的家長處理徐女,不久後該男學生就性侵徐女。而且該男學生習慣性說謊,徐女曾找該男學生對質,「對方清楚我從未傷害他,明顯表示他就是要害我」。她也曾因被性侵想輕生,但後來發現懷孕,聽到小孩心跳於心不忍,因此決定生下孩子並活下去,小孩不會交給男方。

此外,徐女指控法官沒有看自己提交的證據,也沒有在庭審期間讓該男學生接受交叉詰問、扭曲她的證詞,「我才是真正的受害者」。更表示她感覺背後有外力介入案情,「看到一審結果更坐實有人為操控」,盼司法能保護真正的受害者,而非說謊的未成年人。

事發後,有網友根據判決書內的姓名肉搜到和徐姓女老師「同名同姓」的帳號,該帳號發文稱愛上男學生。(示意圖/取自pexels)

由於此案引起輿論譁然,有網友藉判決書內姓名肉搜到徐女身分,甚至發現有位和徐女「同名同姓」的女老師,在網路發文表示「愛上班上一名男學生」。為免事態擴大,判決書已緊急將此案改為暱稱。

桃園市教育局也表示,徐女2020年即因校方通報性平會遭停職,終身不可聘任,調查中也確定當時同班的學生未有其他人受害。對於網友所查到的自白言論,還在調查究竟是何人所發。

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主任林燕婷則說,徐女離職後獨自撫養小孩到現在2歲,撫養情況也無不妥情事,政府無法剝奪徐女親權。萬一徐女確定入獄,小孩3歲前可由徐女在獄中照顧,3歲後會詢問徐女家屬是否有意願扶養,若孩子生父有意願也可辦理認領手續,有需要的話可由社會局協助安置。

對此,《聯合新聞網》報導,律師呂俊杰表示,按民法第1067條(認領之請求),只要事實認定生父身分,且生母向生父提出認領之訴,當初遭性侵的男學生即便不願認領,有可能還是會被法院判「生父認領」,需要負擔撫養責任。生母提出給付扶養費訴訟的話,就算是未成年也僅能減輕,而不能免除撫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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