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正式公布《憲法訴訟法》修正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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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今(23)日表示,立法院於1月13日咨請總統公布《憲法訴訟法》第4條、30條及第95條修正條文,總統已在今日公布。修正條文自公布日起施行,將於3天內生效。

總統府正式公布《憲法訴訟法》修正條文。(圖/總統府官網)

根據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憲法訴訟法》修正條文,大法官總額15人,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做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行政院向立法院提出覆議案,但再表決時仍遭國民黨與民眾黨聯手否決。

立法院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條文。(圖/中天新聞)

郭雅慧說明,總統在核批公布案時也批示:「本案有關憲法法庭作成判決、暫時處分裁定及違憲宣告門檻相關修正規定,容或有妨礙憲法法庭正常運作,侵越司法權力核心範圍,及破壞政府體制分立制衡之憲政爭議,宜聲請憲法法庭裁判,以明確憲法框架,維持憲政秩序。」同時,並將上開批示內容函致五院院長。

郭雅慧補充,立法院在去年 12 月 20 日三讀通過修正《憲法訴訟法》,因行政院考量有窒礙難行,報經總統核可後,於今年 1 月 2 日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 1 月 10日投票表決維持原決議,1月13日咨請總統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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