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黃麟凱昨(16)日晚間22:03槍決伏法,距上一次死刑執行已4年多之久,還是有很多人等新聞一出,才知道台灣執行死刑採用的是「槍決」的方式,而一向以謙和著稱的日本,竟是採用「絞刑」執行死刑。
台灣執行死刑較多選擇「槍決」的方式,大多選在晚間,死囚約在1個小時前被告知,由看所守人員與高檢署法警,將死囚從看守所押解至監獄附設刑場後,在刑場旁的簡易庭,由高檢署檢察官針對死囚做人別訊問,並詢問死囚有無最後心願,獄方通常準備雞腿或排骨便當、豆干、滷蛋、高粱酒和香菸作為最後一餐。傳統習俗中,「滷蛋」象徵圓滿,因此死刑犯多數即使無胃口,也會將滷蛋吃完,藉此了結心中怨恨。
在最後一餐結束後,刑場小土丘會鋪上棉被,讓打了麻醉劑已經昏迷的死囚趴在棉被上,由特約法醫在死囚背後畫出心臟部位,由法警開槍執行,法醫再上前確認死囚情況。
而在日本執行死刑的方法則是駭人聽聞的「絞刑」,日本監獄中的刑場中,牆壁放置著一尊佛像,地上有一個用紅色標註的機關門。執行死刑時,犯人會被帶到機關門上,綁上雙腿、蒙上雙眼並用手扣鎖住雙手。之後行刑官就會將絞刑的繩索圈在犯人的脖子上,掛到天花板的滑輪上。
在行刑場旁邊有一個房間,牆壁上有3個按鈕。執行死刑時,最少會有3名行刑官會同時按下按鈕,打開犯人腳下的機關門,令他跌到刑場下層頸椎折斷死亡。雖然有起碼3個按鈕,但實際上只有一個按鈕可以控制機關,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讓行刑官不要有過重的心理負擔,減輕執行死刑所造成的創傷。
行刑後有醫生會走到下層,用聽診器確認死刑犯沒有心跳,並向獄長報告。屍體靜置5分鐘後,他們就會將屍體移至擔架上,放入棺木運到遺體安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