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歲死刑犯黃麟凱因2013年犯下駭人命案,於今(16日)晚間9點在法務部矯正署執行槍決,成為賴清德總統任內首位被執行死刑的犯人。執行死刑的過程與習俗再次引起關注,特別是死刑犯最後一餐的安排。
刑場習俗大揭密。(圖/示意圖/取自pexels)
據了解,死刑犯在執行當天晚餐時間,才會被正式通知即將伏法。獄方通常準備雞腿或排骨便當、豆干、滷蛋、高粱酒和香菸作為最後一餐。傳統習俗中,「滷蛋」象徵圓滿,因此死刑犯多數即使無胃口,也會將滷蛋吃完,藉此了結心中怨恨。相較於其他食物,不少死刑犯在面對即將到來的命運時,會選擇一直抽菸或喝完整瓶高粱酒,但滷蛋的象徵意義使其成為必吃的部分。
過去,槍決通常安排在凌晨4至5點,隨後因民間流傳「鬼門雞鳴第一聲時關閉」,為避免陰魂留在人間,改至晚間執行。同時,夜間執行也能避免影響其他受刑人情緒。
執行過程中,法警避免與死刑犯對視,行刑現場不喊彼此姓名,以防死者陰魂報復。此外,法警若沾染到死刑犯血跡,會立即洗手並大聲說:「洗手不幹了!」藉此化解心理壓力。
死刑犯在死刑定讞後,需佩戴釘死的腳鐐,直到執行當天才會被解除。多數死刑犯會事先藏千元紙鈔,於執行當天綁在腳鐐上,表達對解除腳鐐法警的感謝。法警會將這筆錢捐為香油錢,或購買喜糖分給同事,並須於當天花完。
執刑結束後,法警及相關人員需洗手、更衣,並在刑場外燒紙錢、祭拜地藏王菩薩。全場嚴禁提及「死」字,執行結束後,現場人員也被建議前往人多的地方走動,避免直接返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