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曉涵/綜合報導
金馬獎導演魏德聖,被先前合作《賽德克.巴萊》中影董事長郭台強提告控訴欠款4500萬元,對此魏德聖19日透過所經營的果子電影發出聲明強調是受騙簽名才簽下本票,還表示票房收入沒有分帳。
果子電影聲明稿。(圖/果子電影 提供)
果子電影聲明稿如下:
去年年底這個案子一爆發,我們就請黃秀蘭律師處理,她最清楚案情,本來是想請我們黃秀蘭律師來跟大家說明,但是不巧黃律師剛好出國不在臺灣,要七月底才回來...
不過,我們覺得既然事實都披露了,接下來該換郭董出來說一下,從頭到尾他們是怎麼的精心設計佈局,怎麼從只投資賽德克巴菜一半的資金,到最後變成所有的版權都屬於他的,所有的票房營收也沒分過帳,然後我們還變成欠他一筆從來沒匯款紀錄的四千五百萬?
然而我們也可以猜到他們公司的回應一定是:「讓證據說話,讓司法解決...」但是所有的證據都是你們設計來的,司法又是隻看證據來判是非,而不去判斷證據取得的動機與公正性,這種司法判定,我們根本無能為力,所以我們還是認為郭董應該直接回應,換讓社會大眾來判斷是非;而不是用龐大的律師團、會計團來幹擾司法正義!
我們知道有些人還是喜歡用看笑話的方式在酸我們:「誰叫你胡塗亂簽名,被騙活該!」我們承認我們導演當時不聰明,又太信任郭董,才會被設計,但是如果導演被騙、被設計是活該!那郭董刻意奪取權利就應該嗎?為什麼不是惡人受罰?而是好人要受罪….這算公平正義嗎 ?為什麼一家這麼大的企業集團,要做這麼惡劣的事情,來毀掉一間那麼小的公司、一個只想專心拍好電影的導演?請也不要再說在商言商,商人本來就是這樣 …壞人就是壞人,壞人做壞事就該被制栽。
#MeToo那些受害的人,為什麼明明知道法律已經過了追訴期,已經無法制裁這些加害者,但她們還是願意昌著名譽的風險出來指控?不就是期待整個臺灣社會還有公平正義,不就是期待惡人至少還能被大眾譴責嗎?壞人不能因為做了好事就不叫壞人,壞人要停止做壞事,才能被慢慢接受變好人…所以接下來應該換郭董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