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雅美族傳統名字採取「親隨子名制」,也就是家庭內長子女出生命名後,直系血親尊親屬要隨同改名為該子女的名字,並冠上輩分稱謂,但依姓名條例最僅能改名3次,對雅美族人不便,原民會今天預告「姓名條例第九條解釋令」草案,規定雅美族人傳統名字變更不受姓名條例規定次數限制。
原民會表示,雅美族的傳統名制中,個人傳統名字會因生命歷程而有多次變更的可能性,但姓名條例規範最多僅能改名3次,對雅美族人甚為不便,同時也是對雅美族傳統文化的不尊重,因此經該會與內政部多次協商後,決定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34條授權,共同發布姓名條例第9條解釋令,以盡速解決上述爭議。
原民會指出,雅美族傳統名字採取「親隨子名制」,舉例來說,如果長子命名為Si Mivilang,父母就要改名為Syaman Mivilang與Sinan Mivilang,祖父母要隨同改名為Siapen Mivilang,曾祖父母要隨同改名為Syapen Kotan,高祖父母以上直系血親尊親屬要隨同改名Si legay。
原民會強調,發布解釋令的目的,除了要讓外界正確認識原住民族傳統名制的內涵,透過現代法制來保障雅美族人傳統名字的文化慣俗永續傳承,也是向原住民族轉型正義及歷史正義的目標邁向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