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近來傳出多起民眾因誤判交通號誌而遭開罰的案例,引發駕駛強烈不滿。多位市議員在市議會中指出,不少路口的號誌設計過於複雜,缺乏一致性,導致駕駛無法即時判斷正確行駛方式,有民眾甚至在綠燈左轉時收到高達1800元的罰單,痛批根本是「交通陷阱」。

台中市警察局對此表示,依現行規定,三燈式號誌在綠燈亮起時,車輛可直行、左轉或右轉;但若為四燈或五燈設計,駕駛人必須依照綠色箭頭指示方向行駛,否則恐涉違規。警方強調,該類違規屬於「未依號誌行駛」,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2項第3款開罰,處以900元至1800元罰鍰。

警察局局長李文章也坦言,目前號誌設計相對複雜,確實增加民眾理解與判讀的困難,認為「要記住不同燈號規則,實在不太合理」。為降低誤判風險,部分縣市已在號誌下方加註簡易說明標示,以提高辨識度,台中市未來也將參考推動類似作法。
此次事件引發民眾熱議,呼籲相關單位儘速檢討與優化號誌設計,避免因標示不清造成冤枉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