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期再加重!男警2度偷拍女同事洗澡 檢警搜索驚見「有其他偷拍畫面藏雲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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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竟然還在雲端儲存空間藏了一堆偷拍畫面!北市一名陳姓員警(以下簡稱陳員),在中正一分局仁愛路派出所任職期間,竟然2度拿手機偷拍同所女警洗澡,本遭判10個月定讞及賠償83萬元,但檢警繼續追查,竟在他的雲端儲存空間,發現同一位女警被偷拍的「新畫面」,最後陳員的刑期再被加重6個月,賠償金也再被追加40萬元!

一名男警2度拿手機偷拍女同事洗澡。(圖/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bay)

全案發生在2020年9月4日、及同月的20日,陳員趁同所女警洗澡時,用手機放在淋浴間隔板上方,偷拍女警洗澡和身體隱私部位,女警洗到一半驚覺淋浴間上方「有黑影晃動」,當下秒穿上衣服攔阻,陳員被逮個正著,女警氣得要求他交出手機,同時也向派出所主管陳報。

全案鬧上法院,陳員認罪,最後法院依妨害秘密罪,判他10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定讞,陳員想以60萬和解也被打回票,最後民事得賠女警83萬餘元,但事情還沒完,全案審理期間,法院派員依職權到他家中搜索,竟在他的電腦雲端儲存空間,發現同一位女警的「新偷拍畫面」,拍攝時間是2020年1月,女警得知後再度提告。

陳員的劣行再曝光,最後檢方依妨害秘密罪再度起訴他,刑事部分判刑6月定讞,民事部分,女警認為陳多次偷窺、竊錄她裸身淋浴,並表示已經刪除照片、影片等檔案,卻仍保留偷拍畫面,造成她的內心陰影,需接受身心科治療,提告求償120萬元。

陳員出庭時表示,他對自身行為深感懊悔,也不斷向女警道歉,他已經全數刪除手機影片,但雲端空間的影像,是手機自動上傳的,而手機也被扣押沒有散布之虞,加上他已全數支付上一案的83萬餘元賠償金,應也涵蓋本案。

但他想把2案的賠償金算成一筆的如意算盤,旋即遭台北地院打臉,法官認為陳上一案犯罪時間與本案不同,並沒有涵蓋的問題,審酌陳犯罪情狀、資力等,判陳應再賠償女警40萬元,陳員成為法院認證的偷窺色警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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