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陝西西安月前一宗涉及員警違法停車,機車騎士控制不及撞上死亡事故。近日,責任認定報告指,死者要負上主要責任,違停員警負次責。死者家屬不接受判定外,坊間亦意見兩極。當地公安局指,判定錯引適用法律,責令重查認定。

網友意見兩極
綜合陸媒報導,2025年3月31日凌晨4點左右,西安市雁塔區雁南二路路段,一名西安市紀檢員警姬某,將汽車違規停放在機動車主幹道上過夜,致使一輛機車追撞,車主羅某遠不幸身亡。而涉事汽車已違停近8小時。近日,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雁塔大隊作出了事故責任認定:車主姬某因「違法停車」承擔次要責任,死者羅某遠因「觀察不周」承擔主要責任。死者家屬表示,事故認定書中多處描述明顯與事實不符,提出上訴。
家屬指,認定書指現場「夜間有路燈照明,視線良好」,事實是涉案汽車上方明顯有兩個路燈熄滅,報告卻忽略。此外,認定書又忽略了「涉事全路段是禁停路段,兩個特別明顯的禁停標誌」的事實。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9日通報,指經覆核結論,認為「該事故認定適用法律錯誤,責令雁塔大隊重新調查、認定。」

網友對事件意見兩極,「正常人看監控都知道誰是主責」、「有個車在那還能追尾,站著個人在那可以咋辦」、「自己撞上去不主責還想啥呢」;亦有人認為「違停造成的事故必須違停主責」、「他不違停這人不會撞死,違停是主因」、「闖紅燈撞死人是不是只承擔闖紅燈的責任?」(星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