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萬榮鄉振興經濟禮金於今日正式啟動發放,符合領取資格的鄉民每人可獲得新台幣5,000元。鄉公所特別提醒,整項發放作業將持續進行至9月30日止,提醒鄉民切勿錯過時間,若逾期未領取將直接視同放棄,事後絕不補發。

根據萬榮鄉公所公佈的發放規範,本次領取對象需符合兩項條件之一:第一為今年5月26日(含)前即設籍於萬榮鄉,且在發放作業當天戶籍仍留在當地的現住居民;第二則是今年9月30日以前(含當日)出生,並已依法向戶政機關完成申報登記的新生兒。
為了方便民眾領領取並分散人潮,發放作業特別採取兩階段分流進行。第一階段於今、明兩天展開,鄉公所已在各村設立發放點,受理本人親領、法定代理人代領未成年子女或受監護人款項,以及受託代理等相關業務。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原預計設立於「馬遠村多功能聚會所」的發放地點,已緊急變更為「馬遠村辦公處」,鄉公所呼籲馬遠村民務必留意,以免跑錯地方。
若未能趕上首波村內發放的鄉民也不必擔心,第二階段將自9月21日起至9月30日止,移師至鄉公所「萬榮鄉民代表會」繼續辦理。親自領取的民眾,現場須出示身分證正本、印章以及領取通知單。
針對家長代為領取未成年子女禮金的情況,必須準備好代領委託書、戶口名簿影本、法定監護人身分證影本、印章與通知單等完整文件。公所進一步說明,若父母婚姻關係存續中,由任一方代表前來辦理即可;若雙方已離婚,則須由法定監護人出面;若屬於共同監護型態,則必須取得雙方的簽章授權方可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