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今(4)日公布第290期廉政專刊,國民黨立委顏寬恒出現在監察院辦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罰鍰處分確定名單中,他遭認定3筆財產申報資料不實,罰鍰290萬元。
監察院今日公布第290期廉政專刊,在監察院辦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罰鍰處分確定名單(114年4月至6月)部分指出,顏寬恒因未申報109年1月31日財產,就應申報財產項目,未據實申報本人借用他人名義登記之汽車2筆及事業投資1筆,經核受處分人所述申報不實理由,不足採信,應認定為故意隱匿財產為不實申報,開罰顏寬恒290萬元。


監察院今(4)日公布第290期廉政專刊,國民黨立委顏寬恒出現在監察院辦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罰鍰處分確定名單中,他遭認定3筆財產申報資料不實,罰鍰290萬元。
監察院今日公布第290期廉政專刊,在監察院辦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罰鍰處分確定名單(114年4月至6月)部分指出,顏寬恒因未申報109年1月31日財產,就應申報財產項目,未據實申報本人借用他人名義登記之汽車2筆及事業投資1筆,經核受處分人所述申報不實理由,不足採信,應認定為故意隱匿財產為不實申報,開罰顏寬恒29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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