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亞白領來台淪低薪藍領 監察院糾正台南市府、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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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亞籍白領移工以「藝術及演藝」專長受聘僱來台,遭雇主以非僱傭關係規避勞基法適用,又被迫從事未經許可之農業、清潔回收等藍領移工工作,致其淪為人口販運被害人。台南市政府勞工局查察流於形式且迴避監督之責,勞動部對於整體聘僱及管理白領人才制度漏洞迄未檢視補強,監察院通過糾正台南市政府及勞動部。

監察院。(圖/中天新聞)

監察委員紀惠容、葉大華指出,本案2名肯亞籍白領移工於111年間以專業身分(藝術及演藝工作)受聘僱來台,工作期間雇主未依契約規定給付薪資,並要求從事未經許可之農業、清潔回收等藍領外籍移工工作,甚至扣留移工證件及剋扣移工工資。

台南市政府勞工局於112年接獲申訴案件後,竟未能針對疑點深入究明事實真相,對於申訴內容多採雇主說詞或以移工並無異議作為結案理由。經查,台南市府除錯誤引用函示且未確實查察,履以本案屬委任契約不符勞基法規範為由飾詞狡辯,迴避應負之監督查察責任,核有嚴重怠失。

紀惠容、葉大華指出,A公司雇主以載明符合勞基法薪資之契約向勞動部申請聘僱肯亞籍白領移工,勞動部為外國人聘僱管理之中央主管機關,於核發本案聘僱許可時,僅以合約載明薪資高於基本工資認其符合規定,卻未能及時釐清雙方契約性質,導致後續勞資雙方衍生薪資給付疑義。

此外,台南、桃園地方主管機關作法不一時,勞動部亦未能作出統一解釋,任由地方政府自行判定,肇致雇主得以雙方係屬委任關係之辯詞,規避勞基法適用。而移工在職期間,雇主均未為其等投保勞工保險及職業災害保險,詎勞動部迨至本院啟動調查後方獲知上情,查核管理顯有闕漏,洵有怠失。

監院表示,鑑於我國白領外籍移工聘僱管理存在諸多漏洞,本案更凸顯出「藝術及演藝工作」者欠缺明確之權益保障規範,故面對其等申訴遭受不當對待之案件,勞政主管機關更應謹慎查核,避免查察不力甚或有包庇情事,以有效遏阻不法行為。

基此,勞動部允應協請文化部共同就是類案件之查核品質,建立強化督導把關及專業人員陪同鑑定機制,併就現行白領勞檢人力配置情形強化檢討與合理配置,研議是否提供相關白領移工權益保障指引,以落實外國人勞動權益之保障;另外,本案凸顯地方政府長期以約用人力負責查察外籍移工業務,且相關訓練不足,允宜正視人力不足之問題,併同研議強化查核人員之專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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