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立人/綜合報導
高雄一對夫婦陷入離婚糾紛,妻子控訴丈夫出差大陸屢次外遇、對她言語暴力,而丈夫則認為妻子所言子虛烏有,反嗆妻子無意維持婚姻。於是法官傳喚2人兒子,兒子回憶父親友人曾對他說的話,間接證明父親外遇事實,最後准許妻子離婚。
妻子表示,本來在台灣擔任公職,但因丈夫遠赴大陸工作,她決定放棄台灣職務,攜子赴陸與丈夫團聚,卻屢屢發現丈夫在外與女人糾纏,雖然在被發現後丈夫都會向她懺悔,但事後仍故態復萌、毫無悔意。丈夫回台後,便從事計程車載客工作,2人時常因價值觀不合發生爭執,心理出現問題的她尋求宗教慰藉,卻被丈夫恥笑,最後憤而離家,訴請離婚。
但丈夫卻表示,妻子在婚後放棄工作,一家收入重擔都是由自己扛下,給她和孩子的食衣住行樣樣不少,卻因為與陌生女子的聯絡訊息誣賴他,他解釋,這些聊天內容是大陸流行的溝通方式,而是後對妻子的懺悔也僅止於安撫妻子情緒,並非承認外遇。
法官眼看2人爭執毫無結果,便傳喚已成年的兒子作證。兒子回憶年幼時與母親赴陸,當時父母就時常因外遇事件吵架,當時他便將此事謹記在心,並未向任何人透露,直到回台灣前,父親友人曾對他說,「男人在外難免犯錯,你要原諒他」,當他向對方詢問細節,對方則避而不談,當時便確定父親外遇事實。
法官聽完兒子陳述,再調閱丈夫的對話紀錄,其中多次提到「小女人」、「床上」、「要想我」,已明顯超出一般朋友界線,至於懺悔書中提到外面的女人等字眼,間接承認外遇事件屬實,最後判定離婚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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