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鄒慈芸/綜合報導
北京一間公司執行董事,因出差時遭人跟蹤,懷疑是黃姓副總洩漏行程,因此回到公司後在各種場合暗指對方是「內鬼」,最後黃姓副總為了自證清白,打碎玻璃割傷了自己頸部,並且自此事件後,出現重度憂鬱的狀況,備感委屈的他將董事一狀告上法庭,近日法院最新判決出爐。
執行董事在會議上與黃姓副總發稱激烈口角。(示意圖/Pixabay)
2022年1月,該名執行董事到張家口出差時,突然被陌生人跟蹤圍堵,隨後在公司例會上,他表示出差行程只有極少人知道,並將矛頭指向了黃姓副總,儘管對方強烈否認,卻依然被大家懷疑,在激動的情緒下,黃姓副總摔碎了會議室的玻璃物品,割傷頸部自證清白,最後同事緊急將他送醫才無大礙。
不過這起「內鬼事件」並未結束,執行董事時常在公司的各大群組發表「損害公司利益」「地地道道的漢奸」等內容,雖未指名道姓,但大家其實都知道他在隱晦的指黃姓副總倒賣公司項目,自此之後黃姓副總深受打擊,情緒低落,患上重度抑鬱。
黃姓副總認為執行董事損害了他的名譽,擾亂了正常工作和生活,要求其停止侵權言論並賠償各項損失和精神損害撫慰金。
法院審理後認定,執行董事作為公司領導,卻在沒有實質證據的情況下,用隱晦的方式煽動同事附和黃姓副總是「內鬼」,構成對人權的侵害,因此判須賠償醫療費2173元人民幣(約9661元新台幣)、賠償精神撫慰金3000元人民幣(約13338元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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