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屏東好心男撿到8000元交給警察!卻慘遭鄰居告上法庭

分享:

屏東內埔鄉6月25日因颱風外圍環流造成大豪雨,學人路巷弄積水深達成人小腿肚。一名劉姓男子在整理家園時,發現有8000元浮在水面上,隨即拍照記錄並將現金擦乾。隔天水退後,他主動將8000元交到派出所,原以為是一樁美事,沒想到卻惹上官司,讓他感嘆「好心被雷親

屏東內埔鄉6月25日因颱風外圍環流造成大豪雨,一名劉姓男子在整理家園時,發現有8000元浮在水面上,主動將8000元交到派出所。(圖/民眾提供)

根據警方記錄,失主是劉先生的隔壁鄰居吳先生,吳先生主張當天將1萬3000元用黑網裝著放在鞋櫃內,淹水時鞋櫃倒了,懷疑錢漂到劉先生家中。然而,吳先生表示他多次詢問劉先生是否撿到錢,對方都說沒有。

事件的關鍵轉折發生在7月2日。吳先生主動找到劉先生,告知警方已掌握他撿錢的事實,並要求劉先生賠償5000元。劉先生對此感到委屈,他表示:「我撿到8000元,為什麼我還要額外貼你5000元賠你呢?」雙方溝通不良,最終吳先生決定向派出所提告劉先生涉嫌侵占遺失物。

失主是劉先生的隔壁鄰居吳先生,吳先生主張當天將1萬3000元用黑網裝著放在鞋櫃內,並要求劉先生賠償5000元,最終吳先生決定向派出所提告劉先生涉嫌侵占遺失物。(圖/民眾提供)

對於這場鄰里紛爭,吳先生堅持認為錢不可能散開漂走。他指出:「摺三摺的不可能它會打開來,漂走5000元的,不可能會有這種情況。」他並指控劉先生在面前多次說沒有撿到錢,直到警方介入才改口。

劉先生則感到冤枉,他強調自己清清白白,並對這個結果感到無奈。他說:「好心被雷親呀,以後像這樣子的話誰敢撿?看到東西誰敢撿?」他表示願意讓法院釐清真相。

劉先生則感到冤枉,他強調自己清清白白,並對這個結果感到「好心被雷親」。(圖/翻攝畫面)
劉先生則感到冤枉,他強調自己清清白白,並對這個結果感到「好心被雷親」。(圖/翻攝畫面)

根據律師陳威廷的說明,「必須提出足以佐證拾得人有客觀上撿到部分金錢,然後有侵占入己之行為,始構成《刑法》侵占遺失物罪。」這意味著要構成侵占罪,檢方需要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劉先生有故意侵占的意圖。

律師同時建議民眾,撿到遺失物時應當下拍照錄影,詳細記錄撿到物品時的情況,並向警方完整陳述,同時盡快將遺失物交到派出所,以佐證自己沒有故意侵占的意圖。

屏東內埔派出所副所長潘建銘表示,失主已當場提出侵占遺失物告訴,本案分局持續查證,釐清案情中。目前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等待法院的最終裁定。

律師陳威廷。(圖/翻攝畫面)
律師陳威廷。(圖/翻攝畫面)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