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氣流和竹節草颱風外圍環流自7月28日起帶來大雨,全台多處發生淹水災情,交通部公路局宣布,若民眾的車輛因水災導致受損報廢、需繳註銷或停駛,汽燃費將計徵致災損前1天。

公路局表示,受災民眾需要向相關單位申請開立受災證明,如村里長、警察局、派出所、鄉鎮市區公所或其他相關機關等,即可延至2026年1月31日前,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多項監理事宜展延。
可展延事項共5項:
1、補發汽機車駕照、行車執照、牌照登記書
2、辦理車輛報廢、繳註銷、停駛及號牌遺失或損壞
3、車輛定期檢驗
4、交通違規罰鍰繳納、裁罰及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
5、職業駕駛執照審驗

此外,若民眾因水災造成車輛受損需辦理報廢、繳註銷、停駛等,汽車燃料使用費計徵至災損前1天。而需辦理汽車修護者,民眾憑汽車修理廠開具的證明文件,可在2026年1月31日前申請按修車天數減免汽車燃料費。
公路局提醒,若遇到受災車輛所有人死亡的情況,其親屬在辦理車輛繼承過戶或報廢、繳註銷牌照時,可免除交通違規案件罰鍰及積欠的汽車燃料使用費。辦理汽機車繼承過戶時,也可免徵該項規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