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地檢署偵辦山地原住民立委伍麗華罷免連署涉不實案,昨(1)日搜索國民黨多處黨部,並依偽造文書、個資法等罪聲押國民黨組發會副主委黃碧雲,屏東地院裁准。

屏東地檢署檢察官1日率同屏東縣調查站等9個調查單位,持屏東地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國民黨桃園市黨部、南投縣黨部、花蓮縣黨部、台東縣黨部等處所執行搜索,並約談10名犯罪嫌疑人及5名證人共15人到案,其中1名證人身分轉為犯罪嫌疑人。
檢方訊後認定,黃碧雲涉嫌違反刑法偽造文書罪、個人資料保護法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以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未經同意偽造、假冒提議等罪嫌,且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其他涉案人員部分,專委李得全50萬元交保,隨姓、柯姓、張姓被告20萬元交保,葛姓、溫姓被告10萬元交保,其餘被告及證人均請回。
屏東地檢署發布聲明表示,檢察官辦案係依法進行,並依刑事訴訟程序中立、公正蒐集證據、認定事實。為保障偵查實務運作與程序正當性,呼籲社會各界勿任意揣測或臆測案情,以利持續有效推動偵查作業。
黃碧雲的羈押庭今日上午10時30分召開,訊後裁定黃碧雲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