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2014年台北市夜店殺警案主嫌曾威豪、劉芯彤夫妻,案經多年纏訟,日前更一審獲輕判8年有期徒刑,案經上訴,高院於5日駁回定讞,除了2人須在7天後(18日)報到發監,另外同案7人也一同執行。
殺警案主嫌曾威豪、劉芯彤夫妻將於下周入監執行。(示意圖/pexels)
2014年9月13日凌晨,小開曾威豪與女友劉芯彤到知名夜店「Spark」消費,因為鬧事遭到驅離,結果曾威豪竟透過LINE號召「中山聯盟」前來助陣,休假返回處裡的刑警薛貞國到場處理,慘被對方數十人持棍棒、紅龍柱圍毆倒地,因為頭部遭受多次重擊,送醫後不治身亡。
而涉案等70多人均遭逮捕,其中68人被告判刑,曾威豪、劉芯彤還在案件審理期間結為連理,並生下2子,同時也與被害人家屬以680萬元成和解。
法院一審時,依照殺人、聚眾鬥毆致人於死等罪將主嫌曾威豪判刑8年6月、劉芯彤9年,但他們不滿上訴,但二審曾被加重改判2人,10、9年徒刑,但案經高院撤銷發回更審,法院最後輕判2人8年徒刑,結果再上訴,最高院審理後5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通知2人連同案7人於18日發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