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許多首購族而言,看屋過程往往充滿既期待又怕受傷害的焦慮感,有不少新手詢問:「第一次看房,看得霧煞煞,什麼時候才能跟房仲要不動產說明書?」不少人坦言,擔心太早開口會被房仲貼上「奧客」標籤,因此多半被動等待。房產專家賣厝阿明表示,這種不敢開口的心態,往往讓自己陷入巨大的購屋風險之中,若未在正確時間取得不動產說明書,交易風險將大幅升高。

賣厝阿明在臉書粉專「賣厝阿明 知識+」中表示,不動產說明書是房仲依法必須提供給買方的重要揭露文件,內容詳盡記錄產權狀況、使用分區、有無增建或違建、是否為事故屋,以及周邊嫌惡設施等關鍵資訊,等同於買房前的「身分證與體檢表」。
然而,實務上有不少購屋族誤以為,必須「談得差不多」、「價格有共識」,甚至「準備簽約」後,才能拿到這份文件,這其實是錯誤觀念。
賣厝阿明強調,看完房子、只要有意進一步評估,就可以、也應該主動索取不動產說明書,這不但屬於正常流程,也不會被專業仲介視為麻煩。真正關鍵的時間點是在「出價之前」,買方一定要先取得並仔細檢視內容,否則就不該貿然出價。
他進一步解釋,一旦出價,雙方即進入實質談判階段,若事後才在說明書中發現違建、用途受限或其他重大瑕疵,買方往往陷入進退兩難,甚至衍生糾紛。過去不少爭議案例,正是因為買方在事後才驚覺,「原來說明書裡早就寫清楚」,卻已為時已晚。
也有購屋族分享經驗,曾遇過房仲以「還沒確定要買,不用這麼早看」、「等快成交再給」為由,拖延提供不動產說明書。對此,賣厝阿明表示,這類說法並不專業,反而應被視為警訊,他提醒,依法提供不動產說明書不是人情往來,而是仲介的法定義務,他建議新手買方只需自然地開口說:「我想認真評估這間房子,請提供去識別化的不動產說明書」,這反而能展現出理性購屋的態度。
總結來說,賣厝阿明指出,不動產說明書絕非「最後才看」的文件,而是買方在做出任何重大決定前,就必須先搞懂的基本功。與其擔心太早索取會不會得罪人,不如記住一個原則:「出價前沒看過不動產說明書,這筆交易就不該開始。」對看房新手而言,懂得在正確時機索取關鍵文件,往往就是避開買房地雷的第一步。(工商時報 陳彥綺報導)
※本文授權自工商時報,原文:「不動產說明書」何時該要?首購族最常犯的買房大錯 專家1句話教你避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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