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龍」張錫銘(圖/中天新聞)
李奕緯/綜合報導
槍擊要犯「惡龍」張錫銘犯下多起重大擄人勒贖刑案,2007年判處無期徒刑,在台南監獄服刑至今,服刑滿10年後,他主張自己在獄中表現正常沒有違規情事,5年內18次申請假釋,但均遭矯正署駁回,張錫銘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南地院行政庭19日宣判張錫銘敗訴,仍然不准假釋。
張錫銘(現年54歲)出身台南市東山區,早年綽號「小黑」,因恐嚇、經營賭場等案件被提報流氓,他因地緣關係與頭號槍擊要犯「穿山甲」詹龍欄結識,成為詹龍欄得意門生,1995年犯下一起酒店槍擊殺人案後逃亡,1998年遭圍捕時竟挾軍火與警方槍戰駁火,導致2名員警受傷,張錫銘潛逃大陸。
張錫銘2003年返台後,竟連續犯下中部廣播電台小開洪俊彥、台南當鋪老闆鄭進富、和欣客運少東楊尚書綁架案,索款贖金逾1億元,2004年又在高雄大寮與警方槍戰,雙方駁火上千發,張錫銘挾持老農與保全員車輛的影像透過媒體放送,震驚社會,時任刑事局長侯友宜成立「獵龍專案」,終於在2005年將張錫銘逮捕歸案,法院2007年判他無期徒刑定讞。
張錫銘服刑滿10年後申請假釋,但18次申請全遭矯正署駁回,張錫銘憤而提起行政訴訟,全案本月5日曾開庭,張錫銘自台南監獄借提出庭,是他10年來第一次離開台南監獄,警方如臨大敵,在台南地院內外部署20名警力戒備。
在法庭上,張錫銘委任律師強調,矯正署不予假釋的理由之一是張錫銘未賠償被害人達成和解,但張錫銘多次向地檢署請求提供被害人連絡訊息都遭打回票,就算找得到人,對方也不一定願意和解原諒,強求和解賠償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張錫銘為假釋打行政訴訟官司(圖/中天新聞)
張錫銘本人也向法官指出,他有向教悔師請求協助尋找被害人,教悔師建議他找地檢署,他才向地檢署申請提供被害人資料,但兩次申請都遭駁回,檢察官說此程序需要被害人主動提起,他另有請親友找被害人,但無法預知被害人會有何反應,他已盡力了。
張錫銘妻子童小姐也在社團法人監所關注小組理事長陳惠敏陪同下現身法庭,童小姐在法院外接受媒體聯訪喊話稱:「過去年輕不懂事,不代表他不會成長,也不代表他不會改變。」
張錫銘妻子童小姐(右)。(圖/中天新聞)
監所關注小組理事長陳惠敏則表示,張錫銘在監18年表現優秀,從未有任何違規紀錄,甚至自學完成國中的國文、數學、社會3科學力考試,而且家庭支持健全,妻子每週固定探視、風雨無阻,撫養3個小孩長大、讀書、工作,妻子、小孩都對張錫銘很支持,符合假釋條件。
陳惠敏指出,張錫銘在監所受到差別待遇,報名國中遴選第2高分卻落選,3度未錄取,報名技訓蛋捲班、烘焙班、電腦班、漆器班、手工肥皂班、監外作業、生命禮儀班、木工雕刻班、行銷及印刷班、光電設備維技訓班、外役監選等,也幾乎全部未錄取,「把努力的人跟不努力的人做同樣的解釋的話,這對收容人來說不是一件好事,希望矯正署能給我們一個比較明確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