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罷免首波投票倒數2天,中選會今(24)日召開記者會,針對罷免案投票,提醒民眾5項重要禁制事項,其中包括在投票日當天凌晨起,禁止在通訊軟體或社群媒體從事罷免活動,最高可處200萬元罰鍰。

中選會副主任委員陳朝建表示,全國共設置5947處投票所,投票時間為26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投票所地點主要沿用113年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所,民眾可至中選會網站查詢投票所位置。
針對投票日的禁制事項,中選會特別提醒,26日凌晨起,民眾不得在LINE、臉書等通訊軟體及社群媒體,或其他媒體從事罷免活動。違者將處以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若經制止不聽,將按次連續處罰。若是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違規,則加重處罰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其他禁制事項包括,不得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違者經警衛人員制止後仍繼續,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千元以下罰金。投票所內禁止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但已關閉電源的行動裝置不在此限,違者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中選會也強調,民眾不得撕毀罷免票,違者處以5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同時禁止攜出罷免票,違者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千元以下罰金。
針對網路上流傳民眾可自備圈選工具的不實訊息,中選會特別澄清,投開票所的圈選工具、印台或印泥等應用物品,均由各市縣選委會依法採購,再由鄉鎮市區公所分送至各投開票所,請投票人務必使用選委會提供的圈選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