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美/綜合報導
有關「2月14日金門海巡隊取締大陸快艇案,海巡署長周美伍表示怎可能沒影像。對此,海巡署強調,其影像係指「雷達軌跡影像」,並非CP1051艇執行取締之蒐證畫面。
大陸快艇在金廈海域翻覆事件,海洋委員會主委管碧玲4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答詢對當天沒有錄影表達道歉,但周美伍卻稱,「我們怎麼可能沒有雷達的航跡跟影像」,雙方說詞兜不攏,引發外界爭議。
對此,海巡署今天(5日)發出新聞稿指出,昨日列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題報告,備詢期間面對委員詢答,周美伍曾表示「我們怎可能沒有雷達航跡和影像」乙詞,其影像係指「雷達軌跡影像」,並非CP1051艇執行取締之蒐證畫面。
海巡署進一步指出,另上述相關事證、「救援期間35噸級海巡艇所拍攝之搜救影像」,以及「案發時無線電指管通聯之錄音」,均已提供檢方偵辦,為避免各界誤解,海巡署特予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