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奕緯/綜合報導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任內涉及華亞科土地開發弊案,涉嫌收賄500萬元遭約談聲押,先以500萬元交保,檢方抗告獲高院發回,桃院更裁1200萬元交保,國民黨桃園市議員凌濤評論。
鄭文燦今日上午10點再度到桃園地院出庭,開庭至下午2點許,法官裁定保金增加700萬元,裁定鄭文燦1200萬元交保,仍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凌濤表示,金額從500萬元大幅拉升至1200萬,代表鄭文燦「涉嫌重大」,用高額交保金降低鄭文燦逃亡機會。
凌濤尊重桃檢、桃院的判決,但強調鄭文燦是嫌疑人,以鄭的政商實力,「在外面每一分鐘,都有高度串證可能性」,希望審查能夠從嚴謹慎。
凌濤也質疑,早先報導稱鄭文燦沒打開黑袋子、也不知去向,隔年又怎能知道是「500萬元」,且又剛好找回這500萬?其中對答破綻百出,凌濤支持桃檢持續抗告,請法院一定不能縱放。